FAQ 79运营者回答发布 2026年10月19日
我因为受到不当对待换了公司,剩下的期限不到1年。就不能享受再入境特例了吗?
这是韩语原文的自动翻译。数字和机构名称请对照原文。
有可以享受的情况。
E-9再入境就业特例的条件根据更换工作单位的事由而不同。
有时会看与最后一个雇主之间、持续到就业活动结束日的劳动合同期间是否在1年以上;这并不是说申请时还必须剩下1年。
如果因殴打、性骚扰这类不当对待等不是劳动者责任的事由而换了单位,导致这个期间不满1年,可以经过听取协议会意见的另外程序获得认定。
自己情况的条件和程序,请向1350或就业中心咨询。
这是运营者转载说明内容的帖子。出处和核对日期在说明里。
仅供参考。制度经常变化,申请前请一定向1350(雇佣劳动部咨询中心)确认。